一、布展工程费用的支付:布展单位进场后,支付布展费用的10%作为预付款;展项到场30%时,支付至布展费用的25%;展项到场60%时,支付至布展费用的50%;展项全部到场时,支付至布展费用的70%;展项全部调试完成后,支付至布展费用的80%;布展工程竣工验收完成,支付至布展审定结算费用的97%,若在布展过程中收到甲方或乙方或监理单位的罚款,在此一并扣除;剩余3%作为质量保证金,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,无利息。现变更为:布展工程费用的支付及时间:第一笔:布展单位进场后,支付布展总费用的 10%作为预付款;第二笔:布展单位的设备和展品展项与生产厂家下单70%时,支付至布展总费用的 40%;(需提供下单证明材料);第三笔:设备和展品展项出厂前,支付至布展总费用的 60%;(需提供出厂证明材料);第四笔:设备和展品展项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,开业前支付至布展总费用的80%;第五笔:布展工程竣工验收完成,支付至布展审定结算费用的97%。若在布展过程中收到甲方或乙方或监理单位的罚款,在此一并扣除:剩余 3%作为质量保证金,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天内付清。
二、原开标时间:2024年 7月 5 日09时30分,现变更为:2024年 7月9日09时30分。
望各投标人悉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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